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亏损额又扩大了!董事长变更能否给中韩人寿带来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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亏损额又扩大了!董事长变更能否给中韩人寿带来转机?

保险方悦 2024-02-23 13:42:00 58133 分享: 字体大小:Aa-Aa+

2023年,中韩人寿净利润为-3.27亿元,亏损额同比扩大9.73%

标点财经研究员  方悦

2023年,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下称中韩人寿)的业绩依然不太理想。

据中韩人寿2023年第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2023年全年,该公司实现保险业务收入23.80亿元,同比增长71.46%;净利润亏损3.27亿元,亏损额较2022年扩大9.73%。

标点财经研究员注意到,中韩人寿自成立以来仅2020年实现816.36万元的盈利,其他年份均亏损,且亏损额有逐渐扩大的趋势。

人事方面,根据相关公告,自1月10日起,金朝萍不再担任中韩人寿董事长;继任者为何欣,何欣的任职将在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任职资格核准后正式生效。

此外,2023年底,中韩人寿旗下有分支机构因虚增保费收入、财务内控管理不到位等事由被监管处罚。

就经营业绩、董事长变更、监管处罚等方面的问题,标点财经研究员向中韩人寿发送了沟通函,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

去年亏损超3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中韩人寿成立于2012年11月30日。2022年11月1日,中韩人寿发布公告称,监管批准公司注册资本由15亿元增加至30.012亿元。增资后,该公司中外双方股东各持股50%的股权结构被打破,中方股东共计持股75.01%,外资持股比例降至24.99%。中韩人寿变身为中资控股险企。   

股权变更后,中韩人寿业绩如何?

据2023年第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中韩人寿2023年保险业务收入增长而净利润下降。具体来看,2023年全年,该公司实现保险业务收入23.80亿元,同比增长71.46%;净利润为-3.27亿元,而2022年这一数值为-2.98亿元;净资产收益率为-18.19%。

标点财经研究员通过查阅以往年报发现,中韩人寿自成立以来仅在2020年实现盈利,其余年份均为亏损。年报显示,2012年—2022年,中韩人寿净利润依次为-0.21亿元、-0.56亿元、-0.74亿元、-0.93亿元、-1.34亿元、-1.42亿元、-1.19亿元、-1.46亿元、0.08亿元、-1.17亿元、-2.98亿元。

2012年—2023年中韩人寿净利润情况(亿元)

数据来源:公司年度信息披露报告、偿付能力报告

董事长变更

在最新一期偿付能力报告披露前的1月19日,中韩人寿在官网发布公告称,公司完成了董事会换届工作。

上述公告显示,自1月10日起,金朝萍不再担任中韩人寿董事长。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何欣当选公司董事长,何欣的任职将在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任职资格核准后正式生效。

中韩人寿2023年第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的高管履历显示,金朝萍、何欣均来自该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浙江东方,600120.SH)。

根据公开资料,金朝萍曾任浙江东方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副主席、副董事长、总裁等职务,现任浙江东方党委书记、董事长。自2019年4月起担任中韩人寿董事长,在任近五年。

“接班人”何欣,现任浙江东方党委委员、副总裁、董事会秘书。2022年10月26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核准何欣担任中韩人寿董事的任职资格。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中韩人寿总经理一职目前处于空缺状态。

2022年8月18日,中韩人寿发布公告称,拟聘任张希凡担任公司总经理,在该任职资格核准之前,由张希凡担任临时负责人。

在中韩人寿2022年第三、第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均能找到张希凡担任总经理临时负责人的信息。但从2023年第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开始,中韩人寿的高管信息有所变更,张希凡不在高管人员之列。当前,该公司总经理仍待定。   

多次领罚单

标点财经研究员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了解到,中韩人寿旗下两家分支机构在去年底领取了罚单。

今年1月4日披露的盐金罚决字〔2023〕16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韩人寿盐城中心支公司因虚增保费收入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盐城监管分局罚款5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是2023年12月26日。

1月3日披露的连金罚决字〔2023〕19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韩人寿连云港中心支公司因报销材料信息不真实、财务内控管理不到位,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连云港监管分局予以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是2023年12月22日。

将视线往前延伸,实际上,2023年中韩人寿领取数张罚单。

按罚单披露顺序来看,2023年3月21日披露的皖银保监罚决字〔2023〕17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韩人寿安徽分公司因个人保险代理人培训档案不完整、未按规定委托个人保险代理人、附加健康险保险期限小于主险保险期限,被予以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

一同披露的还有皖银保监罚决字〔2023〕18号、19号、20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时任中韩人寿安徽分公司培训部教育训练岗冯银银、时任中韩人寿安徽分公司个险部负责人赵新宝、时任中韩人寿安徽分公司培训部负责人翟晶晶,分别被给予警告并罚款1000元、警告并罚款1万元、警告并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7月24日披露的绍银保监罚决字〔2023〕15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编制提供虚假资料,中韩人寿被罚款25万元;李斌、叶永生、吴宇峰三位相关责任人分别被予以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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