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世春回应称,虽然其持有的宁波梅花公司股权被冻结,但该措施仅为诉前保全措施,而非法律执行行为,对其财产所有权无处置风险
投资时间网、标点财经研究员 安喆
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梅花创投吴世春所掌控的超2亿元的资产遭到查封、扣押或冻结,裁定书的落款日期是2025年4月29日。
天眼查风险信息显示,2025年5月9日至20日期间,吴世春所持多家企业股权被陆续冻结,股权所在企业分别为宁波梅花天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青城青云数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赣州梅岭春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梅花心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冻结股权数额分别为2025万人民币、5000万人民币、7499万人民币,冻结期限均为三年。
值得注意的是,案号(2025)京01财保221号裁定书显示,申请人包括某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某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对此,吴世春公开发布澄清说,“最近关于我的谣言四起,很多朋友也非常关心,特此说明!”
吴世春说明的信息显示,经内部查询,本次财产冻结原因,系北京基调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听云公司”)的股权纠纷仲裁案件引发。吴世春为听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第一大股东(包含间接持股),目前听云公司的投资方发起回购仲裁,申请听云公司履行股权回购责任。在听云公司不能履行的情况下,由听云公司重要股东陈麒麟、吴世春、陈靖华和郭晓航承担回购责任。
根据投资协议约定,听云公司应当通过减资回购投资方的股权,且听云公司目前账上有足以支付回购款的现金。但是,听云公司的内部减资流程尚(未)形成过股东会决议。因此,投资方追索听云公司重要股东承担回购责任。
根据投资协议约定,如果听云公司无力承担回购责任,听云公司重要股东将以非连带方式(以各位股东之间的相对股权比例为准)、以所持股权价值为限承担回购责任。
吴世春在说明里强调,目前听云公司股权纠纷仲裁案件正在仲裁庭收取各方辩护意见阶段,尚未正式仲裁和形成仲裁裁决。但是,投资方律师利用法律规定漏洞,对他实施诉前保全,将仲裁请求的金额上限,对他申请财产冻结。此举意图通过相关诉讼策略逼迫他配合其不合理的财产诉求。
综上,虽然吴世春持有的宁波梅花公司股权被冻结,但是该措施仅为诉前保全措施,而非法律执行行为,对吴世春的财产所有权无处置风险。且根据投资协议约定,吴世春仅以其所持的听云公司股权价值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不会牵涉个人财产。
天眼查信息:
https://www.tianyancha.com/human/1842756821-c2313216920
https://susong.tianyancha.com/d227754490824a37bbdb5630c4ec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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