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豫鹭的停产,让厦门钨业重新审视自身在上游原料端的布局
投资时间网、标点财经研究员 董琳
一纸仲裁,让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厦门钨业,600549.SH)与洛阳钼业(603993.SH、03993.HK)二十余年的尾矿资源合作,陷入破裂僵局。
9月21日晚间,厦门钨业发布公告称,控股子公司洛阳豫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洛阳豫鹭)因洛阳钼业停止供应尾矿全面停产,同时洛阳钼业要求洛阳豫鹭暂停对外销售钨精矿。公司就此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相关申请已获受理,涉案金额合计约1.16亿元。
厦门钨业方面认为,洛阳钼业的上述行为违反双方《合资合同》约定,经多次催告仍未履约,已给洛阳豫鹭及自身带来损失。该公司仲裁请求洛阳钼业恢复洛阳豫鹭尾矿供应至合同到期,赔偿断供、停售带来的相关损失,并承担本次仲裁费用。截至2026年8月31日,断供损失暂计5644.54万元,停售钨精矿造成损失5676.7万元。洛阳钼业方面则表示,将坚守合规底线,积极应诉。
二级市场方面,从7月2日停产公告发布至9月21日,厦门钨业股价区间跌幅接近39%。截至9月22日收盘,该公司跌1.71%报49.34元/股(不复权),市值为783亿元。
2026年以来厦门钨业股价走势情况(元/股)
数据来源:Wind
时间回溯至2001年,彼时厦门钨业与洛阳钼业签署《合资合同》设立洛阳豫鹭。厦门钨业以现金出资,持股60%,负责提供资金、技术管理团队并负责合资公司的运营管理;洛阳钼业以选钼尾矿等资产出资,持股40%,负责持续向合资公司供应符合选钨要求的尾矿。
这套合作模式平稳运行二十余年,洛阳豫鹭的经营期限原定至2032年4月。据厦门钨业公告披露,受益于钨价上行,洛阳豫鹭盈利大幅跃升,2026年上半年净利润3.36亿元,远超2025全年的1.23亿元。可就在盈利高点,2026年7月,洛阳钼业停止尾矿供应,合资项目生产被迫中断。
这份尚有多年存续期的长期合作,为何突生变故?
市场有观点认为,这场股东间的合同履约纠纷背后,本质是矿产监管政策调整引发产业链利益格局的重塑。近年来,监管对钨资源实施全链条管控,尾矿中伴生的白钨资源被纳入战略矿产指标体系统一管理,不再属于无约束的副产品。作为采矿权主体,洛阳钼业需承担资源税、环保、安全生产等多重成本,矿产开采总量也受国家硬性配额约束。持续向合资公司输送含钨尾矿,等同于在自身采矿指标之外变相产出钨资源,增加了税务与指标压力,却无法获得对应的收益补偿。
今年7月初洛阳钼业曾回应称,公司是基于国家对钨矿的合规管理要求,在股东方尚未就处理方案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为确保生产运营合规而采取的举措。
厦门钨业在公告中表示,当前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但无论最终裁决落向何方,行业趋势已然清晰:伴随战略矿产监管趋严,依托伴生尾矿获取钨资源的旧模式难以为继,产业链资源合作的商业逻辑,需要在全新的监管框架下重新构建。
厦门钨业发布关于公司提起仲裁的公告
信息来源:公司公告
厦门钨业起家于传统钨制品加工,经过多年跨界布局,现已形成钨钼有色金属制品、电池材料、稀土三大业务板块。从利润结构上看,钨钼业务仍是公司的核心基本盘,2025年该项业务贡献约70%毛利,电池材料业务贡献20%出头的毛利,稀土业务作为配套补充。
受益于金属周期上行,厦门钨业业绩迎来爆发,2026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50.14亿元,同比增长81.70%;归母净利润22.01亿元,同比增长127.04%,营收、净利润双双创下半年度历史新高。但亮眼的利润表背后,公司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63亿元,相较去年同期8.24亿元,由正转负。
存货与应收账款占用大量营运资金,是厦门钨业经营现金流承压的主要原因。截至2026年上半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232.23亿元,流动资产合计461.56亿元,存货占流动资产比重达50.32%。伴随上半年钨价冲高回落,大额存货产生减值压力,公司当期计提资产减值12.78亿元,其中存货跌价损失11.21亿元。
对厦门钨业而言,这场尾矿供应仲裁,同样不是只关乎逾亿元损失赔偿的合同纠纷。洛阳豫鹭的停产,更让公司重新审视自身在上游原料端的布局。
投资时间网、标点财经研究员注意到,2026年以来厦门钨业加快矿产资源并购节奏。3月,该公司出资2.95亿元收购九江大地69%股权,拿下昆山钨钼矿。该矿山保有三氧化钨金属量约5万吨,自2008年起停产、长期未开展开采工作,若后续顺利投产,有望为公司补充钨资源储量。
8月20日,厦门钨业公告拟以5.93亿元现金收购江西巨通30.1683%股权。交易落地后,公司将获得江西巨通的实际控制权,同时依托三方合作协议,锁定其旗下大湖塘钨精矿60%的优先采购权。接连出手矿山并购,能否补齐厦门钨业上游资源短板?
投时关键词:厦门钨业(600549.SH)|洛阳钼业(603993.SH、03993.HK)



参与评论